1、 送審樣品應為最小銷售包裝,樣品包裝完整、無損、應貼有標簽,標簽與申報資料相應內容一致,樣品包裝應利于樣品的保存。 2、 送審樣品可使用空白或本產品專用模具、囊殼、內包裝。不可使用標有其他產品名稱或標志的模具、囊殼、內包裝,如使用了標有其他產品名稱或標志的模具、囊殼、內包裝應在申報資料中予以說明。 3、 送審樣品應為按照申報資料的配方、生產工藝
掃一掃在手機端打開當前頁
電話:010-59817438 傳真:010-59817468轉6133 地址:北京市朝陽區(qū)潘家園南里19號人衛(wèi)大廈B座6層 郵編:100021
?2024 中國保健協(xié)會 All Rights Reserved. 京公網安備 11010502045962號 京ICP備13023073號-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