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報訊(記者孫思婭)西三旗煤氣中毒者被送至五棵松地區(qū)的307醫(yī)院搶救,病人不治身亡。死者家屬狀告120北京急救中心舍近求遠。昨天,西城法院認定120救助不力,應對病人死亡負主要法律責任,并判令其賠償死者家屬共39.4萬元。
病人家屬指責120舍近求遠 去年4月13日晚9點,家住西三旗的張樹寶發(fā)現(xiàn)妻子和外孫在家煤氣中毒,隨即撥打120求救。救護車趕到現(xiàn)場后,120工作人員滕某用手電照了二人的眼睛,后將二人抬上救護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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